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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夏天,我在今日头条公开揭露“户外老曹”、“老王测渔具”和 “伯牙绝”鱼竿的虚假宣传和虚假渔具测评之后,我认为这种操作方式会影响到我的个人形象和我所创办的钓具品牌形象,且目前十有九骗的中国钓具业凭我一己之力也不打完,所以决定以后不再指名点姓打假虚假宣传的钓具。而是转而教授钓友们正确的钓具知识,目的是让钓友们具备甄别钓具虚假宣传的能力。
之后我连续在今日头条和华夏钓鱼网发表了多篇通俗易懂的钓具知识文章,同时也揭露了当下钓具业许多较为典型的虚假招数和忽悠套路,其中有一项就是“0.8mm带距”。(关于0.8mm带距的问题)
而正是因为我揭露0.8mm带距,招来了威海七支竿钓具网托公司人员(水军)有组织的攻击。
这个七支竿钓具我之前并没听说过,但现在却因它们出品的晴久鱼竿让我在今日头条有所耳闻,因为它们的宣传实在是太铺天盖地了。
七支竿钓具大概是和一家名为“大连海垦网络科技公司”(真实性未核实)的公司进行网络营销合作,由一名自称是“老姚”的人在网上推广七支竿钓具和它们出品的晴久鱼竿。
这位“老姚”推广鱼竿的手法说白了就是“三板斧”+“一大棒”。
“一板斧”是“网络直播”和“发表钓竿技术帖”混淆黑白给钓友洗脑。“二板斧”是动员大量所谓“粉丝”(内部人员)在它的直播中和帖子下捧场叫好(吹嘘),同时也顺带抹黑别家品牌。“三板斧”是动员大量所谓“粉丝”(内部人员)在互联网上不孔不入的推荐晴久鱼竿。“一大棒”则是威胁和辱骂持不同意的钓友和同行商家。
就它们这些宣传产品的黑色手段和行为,先不论其宣传的内容是否虚假,对专门从事水军行业的这些人员来说,它们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不顾客观事实,在互联网上大量的发帖、推荐、刷好评,抹黑其他商家(品牌)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和其他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利,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从水军的雇佣方,也就是商家来说,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用户信息、销售情况、用户评价要做如实的陈述,不得做虚假的宣传,否则可最高处于己200万元的罚款。我国的《电子商务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或者是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至于它们虚假宣传产品本身的行为,更是让七支竿钓具涉嫌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且情节严重。
我因为揭露当下钓具业的虚假让七支竿钓具和它雇佣的水军对号入位,从2019年8-9月起,今日头条上就大量出现针对我本人、我创办的钓具品牌及产品的恶意评论,诸如:“我收钱后发竹杆给人家”、“钓竿一扬竿就断竿”、“鱼竿代工”、“小作坊产品”等等,七支竿钓具网托人员“老姚”甚至还在网络直播中公然宣称要怼得我一支鱼竿都卖不出去。
人正不怕影子斜,真的东西假不了,我开始并没有搭理它。因为我明白它们是在通过这种方式蹭流量吸引钓友们的注意力试图上位,反击它们对我本人和我所创办钓具品牌的形象或多或少会有影响,然而我的这种不搭理的处置方式却让这帮水军更加的得意忘形。
2019年11月,七支竿钓具网托人员“老姚”在头条发帖并置顶指名点姓公开攻击我本人及我创办的钓具品牌,手法之恶心让我忍无可忍,达到了必须正面强力处置的地步,我才就此开始反击它。
我的反击呢,其实也就是针对它虚假宣传推广产品,然后它面对我的反击,有气无力一顿乱喷之后就喊受不住了(假的东西真不了),再后来就听说在直播中宣称要离开今条头条转移到UC大鱼号去(换个地方继续虚假宣传)。
听说它要离开了,我心想现在生意不好做,还是给人留条活路,所以我主动与它联系(第一次与它联系),在头条发了一条私信,意思是我放过它了,只要它以后不再攻击我就行,结果呢?(本帖附图)
事实证明我太善良了,所以俗话说“鸭子死了嘴壳子硬”是有道理的。那要玩就玩呗,我揭露它们虚假宣传的文章坚决不删,随便它们干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它们又能干个什么呢?
PS:我未在华夏钓鱼网发表打假晴久鱼竿的系列文章(帖子)是我不想破坏本网正常的交流秩序,现在事情已基本结束,故发帖向钓友们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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